是真的?”安保隊長看著他嚴肅的問。
明明是嚴肅的語氣,我卻莫名聽出了幾分玩味的意思。
“不清楚,我不認識她!”他說得擲地有聲。
我茫然失措,怔怔的盯著他,不知他為何會這么說。
明明前一刻,我們還有說有笑的。
怎么下一秒,就成不認識了。
瞬間,我大腦宕機了。
那句“我不認識她”一遍遍的浮現在腦海,敲擊著我的心口,讓我心痛不已。
“張志軍,你個chusheng,狗**!”閨蜜怒目而斥,氣勢洶洶,沖上去就要揍人。
但她剛有動作,就被攔住了。
“根據調查,你們偷了店內的兩只護手霜,構成盜竊罪,鑒于你們頭一次犯,每人罰款5萬泰銖。”
折合下來,將近是一萬元。
但我與閨蜜都是剛畢業,工作還不到一年。
所以,每人一萬還真沒有。
可眼下的這情形,明顯是我們中套了。
證據對我們不利,張志軍又背刺,這個坑,我們就算不認,也只能認了。
將兩人身上所有的錢都拿出來,也堪堪一萬多點。
“曉曉,罰款只夠一人的,你先回去,之后再想辦法幫我。”
我快速做出決定。
畢竟,這次的無妄之災也是因為我引起來的。
要不是張志軍提議逛免稅店,要不是他背刺,我們也不必承受這些。
“不,樂樂,你先回去,我家里比你好點,你聯系我爸媽,他們知道后頂多罵我一頓。”
曉曉拒絕,一臉認真。
“你回去,聽我的!”說著,我就對為首的安保隊長直言表明,讓她走,我留下。
她為我著想,我又豈能丟下她。
在這異國他鄉,還不知要面臨什么呢,本就是因我而起,還是我留下吧。
5.交了5萬泰銖,曉曉安然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