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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賣哥的傳奇短篇小說 第104章 (第1頁)

母在家呢。

姨母就是他姨父的妻子,叫劉美華,三十六歲,長得挺漂亮,很有韻味。

劉美華有個弟弟叫劉剛,那可是個吃喝嫖賭啥都沾的主兒。

那天晚上,劉剛來找劉美華要錢,劉美華之前給過他好多次了,可他屢教不改,劉美華對這個弟弟失望透頂,就不想給了。

劉剛那混球要不到錢,先是磕頭磕得頭破血流,一把鼻涕一把淚的。

劉美華沒理他。

結(jié)果劉剛火了,首接伸手掐住劉美華的脖子,逼她給錢,而且這家伙還帶了刀來,可見是早有準(zhǔn)備的。

劉美華當(dāng)時都嚇懵了。

陳偉雖然己經(jīng)是十八歲的小伙子了,可上去拉劉剛的時候,反而被劉剛把手給劃傷了。

陳悅在一邊嚇得趕緊報警。

劉剛見陳悅報警,居然喪心病狂地要去傷害陳悅。

陳偉這下急了,轉(zhuǎn)身就跑去廚房拿了把刀,然后混亂中,劉剛就當(dāng)場死了。

按說陳偉這事本該算正當(dāng)防衛(wèi)的,可劉美華的父母不答應(yīng)啊,劉美華礙于父母的壓力,也不好多說什么。

當(dāng)時劉美華的父母強(qiáng)烈要求懲處sharen兇手陳偉,劉美華和丈夫無奈之下,只好把陳偉送到國外去了。

不過警方的通緝令還是發(fā)出來了。

但此刻陳思思看到的資料可沒那么詳細(xì)客觀,就只寫了當(dāng)天的時間,和劉美華的關(guān)系,還有劉剛找劉美華討要錢財這些情況,然后就是陳偉把劉剛殺了,接著陳偉逃亡國外,就寫了這么多。

陳思思覺得挺奇怪的,陳偉在姨父家好好住著,沒道理會殺劉剛呀。

所以陳思思又回來問林凡,林凡就把當(dāng)時的情況一五一十地說了出來。

陳思思聽完,氣憤地說:“這劉美華也太不像話了呀!”

林凡淡淡地說:“不管怎么說,劉剛畢竟是她弟弟,親情這東西有時候很難割舍的。

更何況后來劉剛要傷害陳偉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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