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禮前,霍辰問我能不能給他一個月的時間,他想追回他的前女友。
如果成功了,證明他和初戀才是命中注定。
如果沒成功,就安心回來和我結婚,這輩子都不再想她了。
我沒有和他吵鬧,滿臉真誠地回復:“去吧,去試試。”
“畢竟人生不留遺憾,是吧?”
他當晚就興高采烈的驅車離開。
我收拾好東西后打電話給家里。
“媽,我不結婚了,回家幫你們打理生意。”
1隔著電話我都感受到媽媽的激動。
“你終于想通了!”
“我和你爸早就說你那個男朋友不靠譜,你們都談多少年了還沒定下了……馬上幫你安排,剛好家里在M國的藝術工作室需要清賬。”
我沒有多說什么,直接同意了。
去M國也好,離他遠一點。
看著地上滿地的婚禮伴手禮,只覺得自己好笑。
和霍辰在一起七年的時間,陪他熬過了創業,陪他度過了最艱難的那幾年,本來以為終于有結果了,沒想到是黃粱一夢。
當初畢業的時候,老師和同學都以為我和霍辰會一手畢業證,一手結婚證。
畢竟當時我是穿著婚紗去的畢業典禮。
在其他同學許愿自己前程似錦、年薪百萬、碩博連讀的時候,我任性地拒絕了爸媽幫我鋪好的路。
堅定的選擇霍辰。
只許愿自己能嫁給他,一生一世一雙人。
這些年身邊的朋友早就結婚了,效率高的都二婚了。
而我,還在等著霍辰。
等他準備好,等他開口說結婚。
沒想到拖了整整七年。
每年同學聚會,我的婚期成了固定話題。
每次都是好朋友幫我解釋,說我只是享受愛情,還不想進入婚姻的墳墓。
只有我知道,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