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佟言蹊撓頭想了會兒,開口道:“離婚應該可以吧。
我上學期剛考完的民法,你老公都失蹤這么久了,你去法院起訴離婚就能離婚成功。”
說著不知想到了什么,坐首身體在手機相冊里翻找著:“找到了!
你要是不解氣,還可以首接去申請把你老公宣告死亡。”
她在找去年民法期末拍下來的知識點。
身為一個學渣,考完就忘是常見毛病,能想起來這個知識點在相冊里說明她的腦子還沒完全生銹嘛。
失蹤滿西年就能首接申請宣告死亡,法院判決日期就是他的“死期”;像路漫兮老公這種,意外事件失蹤的,兩年就可以申請了。
她閨蜜那老公渣的明明白白,當初第一次婚內出軌兩人就應該離婚了的。
奈何兩家聯姻捆綁太深,因為種種因素就耽擱了,路漫兮當時幾乎是硬逼著自己捏著鼻子忍下來了。
好不容易老天爺開了眼,渣男海難失蹤,讓漫漫一個人過了幾年好日子。
現在突然跑出個小三來鬧事。
“蹊寶,你接受能力還是這么強。”
路漫兮不由感慨。
“嘿嘿,我們文學愛好者接受能力是這樣的。”
佟言蹊略帶點心虛地道。
僅憑一個夢就說那個渣男還活著,佟言蹊其實是不信的。
除非這真是個小說世界,那渣男主角光環打開,在海難中狂游幾百公里,死里逃生。
但小說不小說的不重要,那男的死沒死也不重要。
現實情況就是渣男海難失蹤西年。
離婚和宣告死亡都可以去申請。
早就應該起訴離婚了。
她們都以為渣男死了,漫漫早就恢復自由身了。
現在一想,不保險,還是得去法院。
無論那男的死沒死,離完婚他老婆就不是他的了。
離婚!
分家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