穢的,侮慢圣徒的,褻瀆神的道路和典章的人。
第西,當你離世時,你想要抓住憐憫,你的知識卻把你交在比別人更深的絕望之中。
雖然知識在剛剛顯明時確實是一個幫助,但是人一旦沒有使用好知識,知識就轉而與靈魂對抗,變成傷害,制造絕望。
這不僅是因為我們犯罪悖逆那本該拯救我們的蒙恩之道,也因為我們悖逆知識,更加放肆犯罪。
你越放肆,越易于跌進死亡的絕望。
因此,在以賽亞書59章11-12節(jié)那里,是什么帶給猶太人如此的愁苦,又叫他們“咆哮如熊”呢?
又是為什么,“指望救恩,卻遠離我們”?
(他們說)是“我們的罪孽”,“作見證告我們……我們都知道”。
那么,在我們正犯罪時,良心一旦注意到罪,罪就作見證告我們;等我們尋求赦免時,控告我們的也是這些罪。
所以你躺在垂死之床上咆哮時,你當知道這些罪終將成為你不得憐憫的論據(jù)。
正如無知作了祈求憐憫的理由,“因我是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所以我還蒙了憐憫”(參提前1:13),那么我是明白之時做的,這就成為控訴我的理由,因此我得不著憐憫。
第五,不管是現(xiàn)在還是地獄,罪都是最折磨人的劊子手。
從這種意義上可以說,知識越多,痛苦就越多,正如所羅門說的“加增知識的,就加增憂傷”(傳1:18),因為知識加增我們對罪咎的理解,就帶來更多懼怕和折磨。
大衛(wèi)說,“作孽的都沒有知識嗎?
他們吞吃我的百姓如同吃飯一樣……他們在那里大大地害怕”(詩14:4-5)。
所以,按希伯來書10章29節(jié),他們得知真道以后犯罪,不僅有令人恐懼的刑罰,而且良心里有等候刑罰的戰(zhàn)兢。
這是地獄里永遠咬人的蟲。
滋生這些蟲的正是知識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