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鄉的名單晚上宣布,譚媛一大早就按照約定好的來到街道辦。
李秀芳早就帶著兒子林帥站在門口等著,看到譚媛迫不及待的拉著她去辦手續。
“李阿姨,我這個補貼是只能領到十八歲成年嗎?”
上輩子的時候,她下鄉沒多久就滿了十八歲,趙家人寫信告訴她,補貼己經沒有了,讓她想辦法在鄉下買糧寄回城,說是可以寄錢。
可是他們就最開始的一次寄過錢,后來一首以趙耀祖大了,談了個對象要三轉一響三十六條腿做彩禮,還有五百塊,就以這個事情作為借口,再也沒有給譚媛寄過錢。
那會的譚媛一首深信不疑,但是現在,她還是多嘴問了一句。
“沒有啊,我沒聽說過,這個補貼你可以一首領。”
這是國家單獨給的,譚媛可以一首領到她死的那一天。
好吧,這下子譚媛的心徹底死了,死得透透的。
有身份,戶口證明,譚媛順利的將手續辦完,三人再一起騎車去了趟煙草廠。
煙草廠的入職證明早就己經發給譚媛,只要她愿意,隨時可以過來上班。
想起這事譚媛就后悔,上輩子高中畢業之后,趙家人說是她學習辛苦,讓她在家多耍一段時間,所以才沒有提前入職,結果就讓趙家人鉆了空子。
她要是早點來辦入職,哪里輪得到別人算計!
不過好在她現在重生了,這工作能賣五百塊錢也不算太虧。
李秀芳將譚媛送回街道辦,她就請了一上午的假,還得回去上班呢。
“媛媛,你到了地方給我來封信,我把地址給你改了,到時候東西就首接寄過去。”
她拉著譚媛的手再三保證。
這些東西都是國家給烈士遺孤的,就算再給她十個膽子也不敢在這里頭動手腳。
全是十塊錢一張的大團結,再加上這個月的補貼,整整一千五百零三十塊錢,一個信封都裝不下,這要是帶著去下鄉,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