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體面的生日,他一天兼職打五份工,險些昏倒在餐廳;冬天她不愛早起,他每天都會去食堂買了早餐,揣在自己懷里,在女生宿舍樓下一等就是一兩個小時。
他是那樣愛她,愛到連自尊和生命都可以不要。
可她,卻毫不猶豫的和他分了手。
那天,驕傲的少年站在雨里,渾身忍不住的顫抖,一雙手卻死死的拽住她的袖子,不讓她離開:“鹿鹿,不要和我分手,你想要的,我都會給你,拼了這條命,也會給你。
我愛你,我不能沒有你……”可任憑他如何苦苦哀求,她還是毅然決然的掙開了他的手。
那是她此生說過最絕情的話。
“程嶼森,你現在這么窮,要努力多久才能給我想要的?只怕那時候我已經年老色衰,動都動不了吧?你知道我想要什么嗎?我要身上有穿不完的名牌,我要每天有豪車接送,我要買衣服從來不用在意吊牌上的價格!和你在一起,連吃頓飯都要摳摳搜搜,這樣的日子我受夠了!愛有什么用?不值錢的玩意罷了?!?/p>
她撐著傘離開,任由他昏倒在雨夜中。
那次的分手,讓他幾乎沒了半條命。
只是她沒想到風水輪流轉,他的好運來得那樣快。
不過三年,他便搖身一變,從當年的清貧學生,一躍成為北安市金字塔頂端的商業權貴。
功成名就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強迫她和他結了婚。
婚后一年,他身邊的女人流水一般的換,或美艷或嬌柔,他將她們帶回家,一次又一次的試探著她的反應。
可她卻始終平靜。
因為,她本就沒有多長日子可活了。
如今,她也一如既往的平靜,裝作什么都沒看到一般,默默的回了房。
剛躺到床上,房里的小貓立刻竄了出來,在她腳邊不停的打轉。
小貓叫墩墩,和他結婚的這些日子,只有墩墩陪著她。
程嶼森很少回家,就算回來,也只會帶著不同的女人在她面前上床。
林鹿蒼白的揉了揉小貓的腦袋,然后便覺得頭痛得厲害。
她強撐著讓自己洗完澡,才再也忍不住倒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