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回到了她的時空。
門開了。
是三十歲的柳清歡。
她牽著兒子,在看到餐桌上冷掉的飯菜后,眉頭蹙起:
“陸翊程,你沒收拾衛生嗎?”
“你知不知道我每天上班有多累,你整天在家什么都不干,像什么樣子?”
兒子也嫌棄地掃了我一眼:
“爸爸,你真懶。”
“和蔣叔叔一點都不一樣。”
“像你這樣的人,怎么會是我爸爸呢?”
她們看不到每天準時做好的早餐。
看不到衣柜里整齊擺放的衣物。
看不到生活里,我為她們做的點點滴滴。
更看不到,我臉上的憔悴,和眼角未干的淚水。
只看得到,桌上那些絲毫未動的飯菜。
沒有力氣爭辯,我僵硬地走到餐桌前將飯菜拿到廚房。
柳清歡滿意地往臥室走去,行走間,踹到了地上的小狗手表。
幾乎是沒有猶豫,女人將它撿起,扔進了垃圾桶。
清脆的聲音響起,也徹底震碎了我的心。
你看,你連看都懶得看一眼的手表。
就是你送我的結婚禮物。
翌日一早,我照舊從冰涼的臥室醒來。
昨天是兒子的生日,可我沒有為他慶生的資格。
朋友圈里,蔣毅的動態還掛在前面。
祝我們的寶貝生日快樂!
柳清歡一手攬著兒子,一手攬著蔣毅。
真的很像一家人。
“阿程,你醒了嗎?快看你的手!”
十八歲的柳清歡期待地看著我,眼里是擋不住的激動。
“我昨天聽了你的話,沒有走那條小路。”
聞言,我第一時間抬起手腕檢查。
疤痕,真的不見了!
十二年前,柳清歡在走小路的時候被野狗襲擊。
是路過的我救了她。
代價,就是我的左手手腕。
從那以后,我留下了去不掉的傷疤,也失去了彈琴的資格。
可我不后悔,因為十八歲的柳清歡跟對我說:
“阿程你救了我,我發誓,以后一定會永遠對你好。”
這句誓言,持續到了一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