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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飯時,翻到廚房柜子里的手套。

是那天晚上用過的那雙,沾了一點點褐色的東西,洗得不干凈。

我拿起來看了兩秒,忽然覺得哪里不對。

那天晚上。

是我自己搬的尸體。

是我脫了陳靜姝的衣服,擦了血,裹了布。

是我拎著那桶防腐液,一點一點倒進袋子里。

是我跪在后院,把地一鏟一鏟挖開,埋進去。

那晚,何明淵呢

他說:我待會兒去醫院拿單子。

就走了。

回來時,坑已經填好了,地已經掃干凈。

我開始回想。

清潔刀具的是我,收拾浴缸的是我。

手上的傷,手臂上的淤青,全是我一個人的。

他一點都沒碰。

家里攝像頭早就壞了,小區監控拍到的,也只有我凌晨出門那一次。

警察問的每一個問題,指向的都只有我。

我才想起來——

作案工具上的指紋,只有我的。

浴缸邊的血,是我的。

連她身上的抓痕,也是我的。

警察來的那天。

本來只是例行問話。

沒人提起花園,是何明淵主動說的。

何明淵拎著早餐回來,一邊笑一邊說:我早上出門的時候,發現后院那棵梨樹,好像被人翻過。

他明明是知道的。

他想讓我坐牢。

他真的想要我死。

我手上的動作停住了,鍋里的湯咕嘟一聲,我趕緊關了火。

然后——

門鈴響了。

我擦了擦手,走到門口,從貓眼往外看了一眼。

兩個穿制服的男人站在門外,背后停著一輛沒熄火的警車,車燈還亮著。

我打開門。

您好。男警官開口,我們是市局刑偵隊,接到新的線索,需要您配合到警局說明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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