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做飯時,翻到廚房柜子里的手套。
是那天晚上用過的那雙,沾了一點點褐色的東西,洗得不干凈。
我拿起來看了兩秒,忽然覺得哪里不對。
那天晚上。
是我自己搬的尸體。
是我脫了陳靜姝的衣服,擦了血,裹了布。
是我拎著那桶防腐液,一點一點倒進袋子里。
是我跪在后院,把地一鏟一鏟挖開,埋進去。
那晚,何明淵呢
他說:我待會兒去醫院拿單子。
就走了。
回來時,坑已經填好了,地已經掃干凈。
我開始回想。
清潔刀具的是我,收拾浴缸的是我。
手上的傷,手臂上的淤青,全是我一個人的。
他一點都沒碰。
家里攝像頭早就壞了,小區監控拍到的,也只有我凌晨出門那一次。
警察問的每一個問題,指向的都只有我。
我才想起來——
作案工具上的指紋,只有我的。
浴缸邊的血,是我的。
連她身上的抓痕,也是我的。
警察來的那天。
本來只是例行問話。
沒人提起花園,是何明淵主動說的。
何明淵拎著早餐回來,一邊笑一邊說:我早上出門的時候,發現后院那棵梨樹,好像被人翻過。
他明明是知道的。
他想讓我坐牢。
他真的想要我死。
我手上的動作停住了,鍋里的湯咕嘟一聲,我趕緊關了火。
然后——
門鈴響了。
我擦了擦手,走到門口,從貓眼往外看了一眼。
兩個穿制服的男人站在門外,背后停著一輛沒熄火的警車,車燈還亮著。
我打開門。
您好。男警官開口,我們是市局刑偵隊,接到新的線索,需要您配合到警局說明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