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十四歲時,我和恭親王相識在花燈會上。
福源樓的掌柜弄了個彩頭,對出詩來的人能免費拿走一個燈籠。
誰若能對上最難的那首,便可以帶走獨一無二的琉璃燈。
那琉璃燈價值千金,燭火在里面搖曳,分外美麗。
我十分心動。
于是帶了個面具,上去對了那詩。
我自幼過目不忘,書籍一掃便知其意,之前面對嫡母那些都是我裝的。
我可不希望,被她當做一個籌碼嫁出去。
拿到琉璃燈的我分外喜歡,誰料卻惹上了恭親王。
那詩的上聯便是他所作。
他是陛下異母同胞的小弟弟,自幼被寵愛著長大,無心權勢,善愛詩詞繪畫。
他愛詩如命,非扯著讓我和他做朋友。
我拒絕來拒絕去,他卻不依不饒,害得我那琉璃燈不小心摔在地上四分五裂。
琉璃燈只此一盞,我怒了。
恭親王也知道自己惹了禍,他訕訕開口:
不如你和我回府,我拿夜明珠賠你
夜明珠
我在話本中聽說的玩意兒,據說貴的要死。
于是我跟他進了王府,拿了夜明珠。
給了我夜明珠之后,他又說他手上有皇上賜的東珠,碩大美麗。
約我明日再會,便把東珠送給我。
那可是價值千金的東珠呀。
我咬了咬牙,答應了。
就這種一來往去。
我和他一同作詩賦詞,彼此成了知己。
恭親王至今未曾婚配,某日他深情款款,借新開的桃花作詩,問我可愿做他的妻。
他說人生難得一知己,不如我們就此結秦晉之好,一輩子不分開。
我不太愿意。
但就如同求我做詩一般,恭親王是個執拗的性子,不肯放棄。
我煩不勝煩,直到此時此刻,嫡母不給銀錢,我餓的頭暈眼花,突然想到恭親王府里杏花酥酪確實美味。
若是能做府中的女主人,豈不是想吃就吃
嘖!
既然說要娶我,竟然這么久都不來主動找我。
于是我提筆寫信,讓他來求娶。
嫡母看見這陣仗,還以為是來求娶表小姐孫鈴蘭的。
她和孫鈴蘭一同出門,我遠遠跟在身后。
孫鈴蘭打扮的如同出水芙蓉一般,面似桃花。
盈盈一拜,弱柳扶風。
恭親王蕭玉容笑的一臉不值錢,拉開圣旨就開始宣讀。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
安東將軍次女趙穗安,品貌端正,行為淑貞,才情出眾,聞名遐邇,朕聞之已久,特賜婚于恭親王,易結成秦晉之好。望爾等婚后相敬如賓,為皇家開枝散葉。擇良辰吉日,即刻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