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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2頁)

而從沈妙說可以用靈玉救褚瑾之后,

褚父和褚母對我的態度就發生了細微的轉變。

不再像一開始對我那樣恭恭敬敬。

他們的人品,也可見一斑。

用得著就舔,用不上就扔。

甚至在褚瑾放我血,把我帶到拍賣場的時候,他們也是一言不發。

默認了他對我所做的一切。

上一世,也沒什么變化。

褚瑾虐殺我的時候,他們就裝眼瞎耳聾。

不論我怎么哭喊,兩人都不為所動。

他們有許多阻止事情發生的機會。

比如準備材料時,地下室建造時,特殊藥物準備時,綁人傷人器具購置時…有那么多時機,兩人卻不聞不問。

直到死后我才悟了。

是因為我已經改變了褚瑾必死的命,我對他們來說就相當于棄子。

所以不管褚瑾怎么虐待我。

他們都無視,萬一影響到了親子關系怎么辦啊?

褚瑾是殺害我的主謀,他們更是沉默的幫兇。

若是他們在那個時候當個正常人,我都不會提出讓夏亦和褚瑾簽訂賭命契約。

不過也是,如果不是這種行為做風,他們家如何會被下陰毒的索命咒呢?

果然是種什么因,得什么果。世間一飲一啄,自有定數。

像我上輩子那樣,沒明白前因后果,就為了香火亂幫人,那般下場也算正常。

“這一切,都是你應得的。”

這句話是對他們說,也是在對我說

“不過,不想失去壽元的話,還有別的法子,那就是把產業全給夏家,讓你們族所有人到夏家當仆人,月薪800。怎么,選不選?”

兩人立刻改了,比起馬上死,竟然忙不迭地改了當仆人,然后帶著褚瑾和沈妙離開了。

從那天之后,契約開始生效。

褚氏名下的所有資產和資源,漸漸地,全部都被夏家給合并或者低價收購。

他們一家徹底淪為了夏家的傭仆。

過上了褚瑾口中的,一個月只有800塊錢的生活。

并且因為契約的約束,他們不能輕易的結束自己的生命。

只能一直受苦,直到自然死亡。

至于沈妙。

她在剛走出拍賣場門時,就被憤怒的教派中人攻擊懲戒,畢竟失了靈玉,還害了人命。

他們的事情不再值得我關注。

因為我已經正式成為了夏亦的夫人。

他和褚瑾簡直是天差地別。

不僅懂得感恩。

方方面面都比褚瑾優秀。

重生后,我很滿意我現在的狀況。

沒有了那些惡心的人。

這一世,是順遂美滿的一生。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涼風冬有雪,莫將閑事掛心頭,便是人間好時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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