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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萬?

他花在溫晴身上的就不止三十萬,現在想用十萬塊打發我?

我看向我的律師。

王律師推了推眼鏡,拿出了一份文件。

“陳先生,根據我們查到的銀行流水,您在婚內,多次向溫晴女士名下賬戶進行大額轉賬,總金額高達三十七萬八千元。”

“另外,您名下還有一張信用卡,近兩年消費記錄顯示,您多次在各大奢侈品店,高檔酒店進行消費,總金額約二十萬。”

“這些,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規定,離婚時,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

王律師每說一句,陳旭和溫晴的臉色就白一分。

“我當事人要求,您歸還所有轉移的財產,并且,作為過錯方,您需要凈身出戶。”

“不可能!”

陳旭激動地站了起來。

“那些錢是我自己掙的!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溫晴也尖叫起來。

“你們這是敲詐!憑什么要我還錢!”

看著他們狗急跳墻的樣子,我心里一陣快意。

調解,自然是不歡而散。

走出法院,溫晴忽然追了上來,攔在我面前。

“沈瑤,你別得意。”

她收起了剛才的偽裝,露出了怨毒的真面目。

“你以為你贏了嗎?我告訴你,就算你拿到錢又怎么樣?”

“阿旭的人和心,永遠都是我的。”

“你不過是個被他玩膩了的黃臉婆!”

我看著她,忽然笑了。

“是嗎?”

我湊近她,壓低聲音。

“那你知不知道,他有一種藥,必須每個月都去醫院開?”

“不然,他連男人都做不了。”

溫晴的瞳孔猛地一縮。

“你你胡說八道!”

溫晴的臉上血色盡失,聲音都在發顫。

我看著她的反應,就知道我猜對了。

陳旭的手機聊天記錄里,溫晴說“藥我幫你買好了”。

當時我就覺得奇怪。

什么藥需要別人幫忙買?還約在“老地方”交接?

我讓王律師順著這條線索去查,果然查到了一些東西。

陳旭大學時得過一場病,雖然治好了,卻留下了后遺癥。

需要長期服用一種藥物來維持男性功能。

這件事,他瞞得很好,連他父母都不知道。

我也是在一次偶然整理他舊物時,看到了他大學時的病歷,才知道一二。

當時我沒多想,只覺得心疼他。

現在想來,真是可笑。

“我是不是胡說,你心里最清楚。”

我直視著溫晴,一字一句地說。

“一個需要靠藥物維持的男人,你真的覺得他能給你幸福嗎?”

“還是你覺得,他的錢,比他的健康更重要?”

溫晴的嘴唇哆嗦著,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她引以為傲的愛情,她炫耀的資本,在這一刻,被我輕而易舉地擊得粉碎。

我繞過她,揚長而去。

身后,是她歇斯底里的尖叫。

開庭那天,陳旭沒有出現。

他的律師說他病了,住院了。

而溫晴,也再沒出現過。

我猜,她是真的被惡心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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