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端,英銘尤為振奮:“你的消息確切?”第一千零一章:就跟殺小雞仔似的英銘:“去吧潘昊旸處理了。”他說處理一套性命的時候,就跟殺死一只小雞仔似的。英姿的心中禁不住打了個寒戰。要殺了潘昊旸嗎?心中有著明顯的舍不得,盡管英姿明知道潘昊旸喜歡的是沈湘,可英姿依然舍不得殺了潘昊旸。潘昊旸很陰郁。但,潘昊旸卻成了英姿心頭的那一道白月光。她咬了咬唇,對哥哥說到:“知道了,哥。”然后,默默的,一瘸一拐的往關押潘昊旸的地方走去。門開,潘昊旸看了一眼英姿,愛答不理的咕噥了一句:“來了?”英姿:“嗯。”“什么時候殺我?”潘昊旸完全沒有求生的意識了。他只想死。“你哥和君景瑜打起來了。”英姿說。“誰?”“傅少欽和君景瑜打起來了,我哥現在正在調集人馬去南城,我哥讓我把你......”英姿說了一半,突然喉頭哽咽。頓了頓,她說到:“對不起,你腿上的那一槍是我打你的,你不恨我,還愿意讓我遠離廝殺,還愿意給我一筆錢讓我去讀書,我真是沒想到罵我現在特別后悔當初打你腿上一槍。”潘昊旸:“你現在是來殺我的?因為傅少欽和君景瑜打起來了,所以你哥已經不需要再拿我當籌碼來威脅傅少欽了,所以,我沒有價值了,就得就地處決?”他很聰明。什么事情都能想的通透。這樣的潘昊旸,讓英姿越發的喜歡他,在這樣的男人面前,英姿甚至是無比自卑的。她只有小學都沒有畢業。她從小沒吃過西餐,沒穿過漂亮衣服,雖然過過生日卻沒吃過蛋糕。后來長大了,跟著哥哥四處流浪,也從未過過安生日子。但是潘昊旸不一樣。潘昊旸從小生活在貴族家庭,吃穿用用度都是一流的,他大學畢業,出國留學,見過全世界的風景。英姿覺得自己和潘昊旸,真是一個地下一個天上。她對潘昊旸,是一種崇拜和羨慕。心底里的那份喜愛,壓根不敢拿出來。她咬了咬唇道:“我......你拿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拖著我出去,一直走到海邊,你跳海吧,我給你一個自生自滅的機會,如果你能活著,你就別再回來了,在國外好好生活吧。但是你給我記住,不要試圖耍什么花招,別看我這兩天腳不好,我打死你這個腿上有傷的,也是易如反掌。”聽到英姿說完,潘昊旸先是一愣。繼而他笑了:“不用了,你把我打死吧。”英姿:“不......”潘昊旸:“怎么,舍不得?”英姿突然臉紅了。潘昊旸:“......”他原本是一句玩笑的問話,他沒想到英姿會臉紅。他更是沒想到,一個姑娘,一個仇家,會在兩三天的時間,愛上他,而且還要違背哥哥的命令,放他走。一時間,潘昊旸的心中五味雜陳。活了三十大幾了,潘昊旸一輩子見過的女人不少。聰明的,奸詐的,妖嬈的,風騷的,各色各樣他都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