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里,同事李研將平板里的資料遞給我看。
「我們追查到陳伯彥劫獄后,曾在這個地點使用了公共電話。」
我低頭,盯著平板里的照片。
「對,就是你們曾同居的地方。」
確定了戀愛關系后,我確實和陳伯彥在這個地方同居了不短時間。
走進門內,入眼的情侶拖鞋,也好像昭示著一切都沒變一樣。
只是茶幾正中間煙灰缸中的煙灰,明顯是新鮮的。
「煙嘴的檢測報告已經出來了,確實是陳伯彥的,」
和李研走進臥室內,隨后他嗤笑了一聲。
「膽子還真大,逃獄后的幾個小時內就躲進這里,玩逆向思維是吧。」
屋子里有不少警員在拍照取證,我的思緒卻有些恍惚。
這是我和陳伯彥同居的第一個屋子,他也是我身為臥底接觸的第一個毒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