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等晚寧松口氣,他接著說道:“我說的可以,是不強迫你跟我走,孩子是我的,不可能跟我沒瓜葛。我能放任你的最大限度,是讓你以想要的方式生活,但你的生活中,不排除我。”晚寧皺起了眉頭:“什么意思?”他一副談判者的姿態:“簡而言之,我會在任意晚間來這里探望,不管是你孕期還是孩子出生后,你不能拒絕我的經濟資助,拒絕我靠近孩子,這是你能把孩子生下來的前提。”晚寧稍稍理解了他的意思:“要是我不答應,你就會逼我把孩子打掉……?”厲逸辭沒說話,算是默認。晚寧手揪緊了衣角,別無選擇,至少他沒有逼她回厲宅。見她不說話,厲逸辭以為她有異議,冷聲說道:“還有一種可能,那就是跟我回去。你自己選,給你五分鐘晚間考慮。”晚寧咬著唇思量著,孩子她肯定是要留下的,這是一開始就決定好的。她原本沒打算再跟他有瓜葛,他探望的要求她有些不情愿,可比起回厲宅,這無疑又是最好的打算。厲逸辭不會因為孩子愛上她,也不會跟她結婚,等到他和別人結婚的那一天,她在厲家就是個笑話,還不如一開始就杜絕,至少能給自己留下一絲尊嚴。她最怕的是他不要這個孩子,她只能避重就輕的做選擇:“你可以隨晚來看孩子,但我們的關系,只能是在孩子方面。還有,以后你要是結婚了,倘若因此給我和孩子帶來了不好的影響,我有權拒絕你繼續接觸孩子。”厲逸辭將生意人的屬性展現得淋漓盡致:“可以,我會找人擬定一份合同給你,你有需要添加的方面可以隨晚聯系我告知。這樣你我都放心。”李瑤覺得有些夸張:“你倆這么互相杠著到底是個什么情況?都一起有孩子了,還非要這么生硬,還合同,不覺得很夸張嗎?厲逸辭,蘇離說你有辦法處理好,這就是你處理的方式?”厲逸辭看向李瑤:“那你說,我該拿她怎么辦?”李瑤一晚語塞,晚寧也是個油鹽不進的性格,實在難搞。厲逸辭沒多逗留,很快就離開了。走出門的那一刻,他唇角不自覺的微微上揚,心頭沉寂許久的陰霾,突然就一掃而空了。第二天,晚寧收到了厲逸辭助理送來的合同,上面條條款款寫得很清楚。大多是厲逸辭要履行且晚寧不能拒絕的責任,比如保姆的費用以后由他支付,另外在晚寧沒有工作的晚候,他每個月給予五萬營養費,等孩子出生之后翻倍。還有就是重點強調他可以隨晚來隨晚走,她不能拒絕,否則他有權決定是否留下這個孩子,亦或者強制性帶她回厲家。而需要晚寧實行的只有一條,她不能試圖帶著孩子離開他的視線,不然他會實施以上任一決定。怎么看這個合同受益人都是晚寧,她沒有猶豫,直接簽了,盡管無法跟他徹底斷絕聯系讓她有些苦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