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以后是別人家的媳婦,要伺候別家人,要是分到房子和田地,不就是把自家財產往外帶,白送給別人家嗎?又給人送女兒,又給人送房子田地的,誰家嫁女兒會做這種虧本買賣?好人家的姑娘才不會惦記自家的東西,反倒幫著家里人多要彩禮,這樣才對得起爹媽這么多年的養育之恩。以前陸娟沒開竅,覺得這套邏輯一點問題也沒有。可是現在,她覺得荒謬。不能做賠錢買賣,所以女兒不能繼承家里財產,不然就是給別人家送錢,倒貼別人家。女兒養這么多年,得“賣”個好價錢,所以低彩禮不能嫁。這到底是女兒,還是被賣的商品?“如果我不繼承老家的房子和田地,在城里自己買房子,也不能寫自己的名字?”買啥房子?怎么會有這種叛逆想法?吳春芬臉色頓時就不好了。“等你嫁人了是要住老公家的,非要買房子,也得經過爸媽同意,房契上寫爸媽的名字啊!不然等你嫁人了,房子就不是咱們家的了,遲早會被公公婆婆拿走。”“放到你未來老公名下的,還不如寫爸媽的名字,爸媽又不會貪你的房子,你啥時候想回來住就回來住,房子又不會跑,爸媽也不會攔你。”說白了,在她媽眼里,她不是帶把的男人,所以不配有房子。即使要買也不配拿房契,就該上交給爹媽,等到爹媽百年之后,再順理成章,讓她哥繼承?陸娟突然覺得憤怒。她知道她哥不圖她的錢,也不會圖她的房子,可她媽那么理所當然,覺得她不配有房子,讓她心寒。“我是你女兒,為什么不能有自己的房子?”“你好好一個姑娘家,買房子干什么?”“姑娘家憑啥不能有房子?我以后不止要買房,還要買車,全寫我一個人的名字!”“你怎么會有這么離經叛道的想法?是不是朱意歡教壞你的?”吳春芬當場就炸了,“孩子爸,你看看她,自打被朱意歡拉進城之后,腦子里都在想什么東西?又叛逆又不聽話,還敢跟我頂嘴了!”又是一通發作。最后不歡而散。但這并不妨礙吳春芬認為朱意歡買的這套房子,是她兒子的。進來之后,這里看看,那里摸摸,嘴里念念叨叨,發表各種看法。“不是說她工作很忙嗎,還有時間在院子里養花?”“那條狗太兇了,跟狗主人一樣沒有眼色,不會認人,竟然敢對我吠,小心我一鍋熱水把它煮了!”“打掃得還算干凈,就是買的都是什么東西,一點花紋都沒有,太素了,不大氣,跟她這人一個德性!”“買彩色電視機和冰箱就算了,連洗衣機都買,這東西浪費錢還洗不好,衣服還是要手洗才干凈,這么懶,指望阿深伺候她?”“冰箱里怎么全是亂七八糟的?牛奶水果一大堆,阿深又不愛吃這些,而且他不在,還買這么多,全進她一個人的肚子,光顧著自個兒享受!”從院子一直數落到屋里,一秒鐘都不帶停的。看啥都不順眼,就差沒把東西丟出去,再按她的喜好重新布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