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書的旁邊,放著一張又一張稿子。有成品,有過陸稿,還有作廢的。放得有些凌亂,因為沒時間整理。石橋橋也很忙,拿著一張稿子翻來覆去地看,怎么都不滿意。“朱姐,你幫我看看這套,我總覺得哪里不對,但又不知道怎么改。”朱意歡看了一眼,“服裝講究整體協調,首飾搭配很重要,耳環太大了,而且純金飾很庸俗,你試試結合玉飾?”石橋橋醍醐灌頂,立刻有了靈感,“我知道了,專門設計一套首飾,來搭配這套服裝!”默契這東西,有時候就是這樣。一句話就懂了,不需要說太多。空氣又安靜下來。筆在紙張上流暢滑動的聲音,夾雜著沙沙的翻書聲。明明很忙碌,卻莫名讓人安靜下來。林彥的視線不自覺轉到朱意歡身上,漸漸出神了。因為太忙,沒空打理頭發,朱意歡出門時就隨手綁起來,用一根黑色皮筋,在后腦勺上扎了個丸子頭。她低著頭,有幾縷碎發,從額前落下,有種曼妙慵懶的韻味。辦公室里光線很好,早晨的陽光投射在畫紙上,反射在她身上。那一身白皙的皮膚,深發細膩透亮。身上的白襯衫有些寬大,袖子被她卷到手肘,那只握著筆的手,就露出一截細瘦的小手臂。很白。手臂曲線也很美。在輝光中,好看得像一幅畫。林彥看得有些癡迷。誰說認真工作的男人最迷人?明明認真工作的女人更迷人一百倍。林彥從不否認他對朱意歡的喜歡。但男人對女人的喜歡有很多種,并不只有男歡女愛,還有純粹的欣賞。欣賞她的才華,對工作的篤定專注。這跟她的性別無關。哪怕她是男人,他的欣賞也不會減少半分。“在發什么呆?”林彥回過神來,發現是朱意歡在叫他。她手里的筆已經放下,取而代之的是一個紙袋子。有幽幽的香氣,從紙袋子里飄出來。“咕嚕……”林彥肚子又響了。朱意歡笑了,“你果然沒吃早飯,我讓小春給你買了包子,你先吃點。”林彥心頭一暖。這是他喜歡跟朱意歡合作的原因之一。她忙起來是強勢,但也有柔情的一面,總在不經意中流露出對伙伴的關心。“你怎么知道我沒吃東西?”“你媽說的。”“……”不用猜也知道,他媽不會說什么好話。“我媽她……”“她的出發點是為你好,可以理解,我沒放在心上。”主要是太忙了,哪有空理這么多瑣碎的事?她不在意,但林彥還是很愧疚。跟朱意歡搭檔有半年了,他很清楚,雙方的合作,其實他更占便宜。以她的本事,不管跟誰合作,甚至自己單干,闖出一片天就只是時間問題。但他不一樣。如果沒有她,他根本沒有底氣做高端服裝品牌,更不可能半年之內就達到現在的高度。雖然他年紀比朱意歡大好幾歲,可無論是眼界還是經商頭腦,他都對朱意歡心服口服。所以被朱意歡使喚,他也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