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頁上寫:
不是我的錯。
不是我的錯。
……
黑色的字體寫了又被劃掉。
最后改成了短短的幾句:
我有罪。
我不干凈了。
我不是干凈的女孩子了。
我天生就不被愛。
以后也不會有人來愛我。
第三頁上全是何立的名字。
我寫了,又劃掉,用鮮紅的筆打了個叉,寫上了兩個字:去死。
連紙張也皺皺巴巴。
第四頁。
我在上面寫:
2020年7月23日
我媽打了我兩巴掌,說我一個姑娘家,不該說這么不要臉的話。
可是媽媽,這就不要臉了嗎?
我還什么都沒說呢!
而且為什么不要臉的人是我啊。
明明我才是受害者啊。
他都敢做出這么不要臉的事,我為什么不能說了?!
……
我在日記里幾乎自虐式地寫下了那天晚上所發生的一切。
自從事情發生后,我總是刻意去避免回想。
我以為我不去想就能忘記。
可我幾乎夜夜做噩夢。
我夜不能寐。
我寫那天晚上的風聲蟲鳴。
寫他的手碰到我的皮膚時沙粒一般的觸感。
寫他堵住我的唇。
寫他的污言穢語。
寫我的反抗。
寫我的頭被他按著,重重砸在地板上。
寫我一邊哭,一邊下意識地呼喊著媽媽。
媽媽,救我。
救救我。
……
最后,我寫——
我好難受啊。
是不是我死了,就不會這么難受了?
可我不甘心。
再有一年我就能上大學了,我就能逃離這里了。
我不甘心。
媽媽,你說我不要臉,不自愛。
我仔細想了想。
說不定我是真的不自愛。
說不定我本來就是愛何立的。
是的。
我愛他。
所以在他抱住我的時候我沒有反抗,所以他才得逞了。
可是為什么我還是這么難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