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楚地知道了,原來他們是因為嫉妒,才把祂解了來。
并且,正坐堂準備宣布判決的時候,神警告了他的夫人,神親自在夢中告誡她,于是她打發人來傳話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為祂受了許多的苦”(太27:19),而彼拉多定祂罪的時候,自己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
許多時候事情就是這么發生的,人著手要犯罪的時候,神往往就用各種方式敲打、攔阻,正如神攔阻巴蘭偏行己路,借不能說話的驢責備他(參彼后2:16)。
這些是借無言的神的護理,不僅如此,神也借祂的靈站在路的中間,用威脅恐嚇攔阻人犯罪,猶如拔刀攔住巴蘭的使者,但他們卻一意孤行,這是多么可怕。
(1)根據所觀察的正在犯罪中的行為,同樣有三條規則來衡量其悖逆知識的罪惡性。
第一,一個人犯罪時的情感沖動越不強烈、內心越不狂暴、受到的試探越小,說明其悖逆知識的罪越重。
既然激情和試探都如薄霧般模糊,那么知識就是更加清晰的;一個人在情緒冷靜的時候犯罪,就是在正午絆了腳。
正如醉酒會令人失去理智,強烈的激情也是如此,令人如短暫的醉酒,給人的知識蒙上云霧,使之模糊不清。
因此亞里士多德把無節制之人的知識比作醉酒之人的知識。
當彼得不認主的時候,己經被提前提醒過,所以他的否認是在悖逆知識,而且撒謊、發咒、起誓,都是最首接悖逆知識的罪,不過,那時彼得面對突如其來的問話,當他見到那能激起他心中最恐懼的場景時,因為他就在審判的院里,他的夫子就在自己面前被定死罪,他想著如果被發現自己是主的門徒,此刻也可能要一起下到監里。
強烈的情緒上涌,他的心靈紊亂,并且沒有時間等待理智恢復,所以,雖然這是悖逆知識,但程度比較輕,因為當時他的知識并未在他的心里正常運行。
而猶大對主的背叛,不僅有預警,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