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鏢連忙應下。
“是。”
回到車上。
沈烈看著越綾熟睡的側臉,只覺得煩躁的心緒都被一點點按了下去。
他一眼不眨地看了一會兒,頭皮又開始癢,他的視線便落在越綾纖細如水蔥的手指上。
她沒有做指甲,也沒有做顏色夸張的蔻丹,甲床是健康的粉色,瑩潤透亮,精致得跟玉質擺件一樣。
好想讓她摸一下頭。
這樣一想,沈烈只覺得頭上更癢了,他忍不住蹲下來,把頭往越綾手下蹭。
可他個高腿長,再怎么彎腰都碰不到越綾的指尖,他只好單膝跪下來。
雖然越綾是睡著的,雖然他頂著沈烈的名字和身份,但那也無所謂,反正頭頂的溫度是真的,眼前人柔軟的呼吸也是真的。
沈烈停留了一會兒,感覺現在的情形更像是隔靴搔癢,他的頭好像更癢了。
他坐起來,再次把頭發抓成一團雞窩。
亂糟糟的發型,亂七八糟的、不屬于自己的衣服,讓他看起來像極了無家可歸的流浪狗。
又愚蠢又可憐。
但他覺得無所謂,看著越綾,歪了歪腦袋,無聲開口。
“我教給你的馴狼方法,也可以用來馴我,我比daron更缺愛,也會更乖。”
“你只要把手放上來,我就會自己戴上項圈。”
沈烈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托著下巴去看越綾,她對他的話沒有一點反應,模樣乖甜,也顯得冷漠。
于是他想起來,自己做了很多惡心的事,越綾很討厭自己。
鼓漲的情緒像是被戳破的氣球,再次跌落回去,變成空虛和狼藉。
沈烈沉默了一會兒,才又笑起來。
“沒關系,你討厭溫少虞,那我就不當溫少虞。”
這種事情他很擅長。
就像周曼云,她喜歡他留白金色頭發,他就二十多年沒有換過發色。
她喜歡他優秀傲人,那他就努力讓自己變得完美。
她相中沈珍珍做兒媳婦,他就努力去追求沈珍珍。
他用這種方法得到了母親的愛,同樣可以得到喜歡的人的憐憫。
沈烈歪著腦袋,下巴擱在車座上,輕輕閉上眼睛,自說自話。
“母親已經不需要我了,她喜歡的小兒子馬上就會回家。”
“不過那也無所謂,我只要你就夠了。”
沈烈把頭埋進手臂,手指抓住她的一片衣角,握緊手心里。
其實原本的計劃不是這樣的。
他本打算在周曼云得知沈烈的存在之前找到他,不擇手段驅逐他,或者干脆殺死他。
這樣,他就永遠是溫家唯一的溫少,是周曼云唯一的兒子。
可是在拳場里,他看到越綾那樣關心沈烈,明知他一無所有,連一件破爛裙子都買不起,她還是愿意帶他逃跑。
甚至更早之前,他在話劇社看到沈烈跟越綾有說有笑,并肩而立
他的心境就已經變了。